陪同至警局、調查局接受詢問及製作筆錄(避免不當訊問)。
陪同至地檢署接受訊問。
妨害名譽、妨害秘密、傷害、毀損、侵 占、背信、詐欺等一般刑事案件之辯護。
貪污治罪條例、毒品危害防治條例、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洗錢防制法、軍事審判等重大刑事案件之辯護。
刑事被害人之告訴代理、自訴代理。
刑事被害人之附帶民事訴訟。
民事訴訟支付命令、起訴、調解、和解、 異議、抗告、上訴事件。
一般債權債務關係、侵權事件。
強制執行、債務人異議之訴、分配表異議之訴、第三人異議之訴、假扣押、假處分、假執行、擔保、清償提存,領回擔保物事件。
離婚、夫妻財產分配之諮詢及訴訟。
家庭暴力事件,民事保護令之聲請。
監護宣告、輔助宣告之聲請或撤銷。
遺囑、遺產繼承糾紛之處理。
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爭取或改定、扶養費之請求。
其他勞資糾紛事件。
資遣、解雇事件之調解及訴訟。
勞資相關問題之法律諮詢。
侵占、背信、妨害秘密、競業等事件之處理。
罰鍰案件之復查、訴願、再訴願等行政救濟。
訴願、再訴願之代理。
國家賠償之請求。
公務人員考績懲處之行政救濟。
稅務爭議之處理及行政救濟。
徵收異議。
行政訴訟之代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