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到漏水屋,該怎麼辦呢?

 

最近我碰到了幾個案件,案件內容都十分相似,

當事人都碰巧買到了「漏水屋」,

而且又漏水漏得十分嚴重,

那買到漏水屋該如何處理呢 ?

首先,如果買到漏水屋,那就代表這間房屋在法律上將被認定「具有物之瑕疵」,

既然具有瑕疵,買家就可以依照民法第359條的規定,請求賣方「減少價金」,

但是如果漏水的程度到非常嚴重的地步,那就可以向賣家請求「解除契約」,

話雖如此,但是房屋是否有漏水,並不是買方自己認為就算數的,

此時買家必須舉證證明房屋確實有漏水,

那要如何證明呢 ?

你可以向法院聲請調查證據,請法院委託技師公會(比如土木技師公會)鑑定房屋是否有漏水,

技師公會會先進行初勘,費用約為新台幣5000元,

之後技師公會則會再進行更詳細的鑑定,這時費用可能會高達數十萬,

只是這些費用如果你告贏了,之後是可以請求賣家負擔的。

但是除此之外,究竟要向法院委託的技師公會請求鑑定什麼項目以及內容,也是十分困難的,

必須要擬好問題請法院轉送技師公會,

所以如果碰到嚴重漏水問題,還是建議尋求律師的協助。